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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

律师名称: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

信用代码 :311400004057551619

成立时间:2000年

团队规模:64人

所在区域:山西-太原市

律所地址:体育路58号阳光大厦七层

咨询电话:0351-7889788

律所简介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是经国家司法部同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高层次、综合性品牌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山西省司法厅。本所在太原市亲贤街体育路口阳光大厦拥有一层700余平米的现代化写字楼,是山西省办公场所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先进、高效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事务所内电脑全部通过局域网络相互联接,拥有先进完善的文印系统、信息资料系统和网络通讯系统。作为追求卓越的律师事务所,本所除了在国际互联网上拥有自己的特色网站,可以为全球客户提供在线咨询、网上委托等服务之外,还运行着一套先进的业务管理、信息收集、资源共享和标准化规程的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以促进本所业务的规范和确保服务的质量。

律所宗旨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及习近平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以“律师依法公正执业促进公正司法”和 “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为宗旨和理念;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坚守法治、维护公正、推进和谐、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秉持“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国际品牌服务理念开展工作;把“三个拥护”(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律师执业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道路上,被社会上誉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律师队伍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学历高、业务精、阵容整齐的专业律师队伍,目前拥有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60名,其中包括多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所律师均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主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等高等法律学府。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杏梅,山西省律师界唯一的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也是山西省律师界唯一的女代表,山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原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她不但精通业务,而且积极参政议政,与司法部张军部长的“一定要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的讲话精神不谋而合。作为山西省律师界唯一的山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全国第七次、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山西省律师界唯一的女代表,2003年周杏梅律师担任第十届人大代表以来,她和其他代表联名向山西省人大提出100多件议案和建议,其中2003年周杏梅律师与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出台房屋产权登记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被列为第1号议案;2008年她提出的《关于对<山西省律师执业条例>修改的议案》被列为7类第0002号议案,同年她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提高儿童免票线高度的议案》被列为第0002号议案,作为大会的建议被列为政府要解决的大事之一;2009年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议省人大制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决定>的议案》被列为了第0001号议案,同年她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制定<山西省中小学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被列为第0002号议案,在山西省卫生厅给予高度重视。2015年她在省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议案,被政府、企业等单位采纳。2016年提出《关于解决医疗纠纷案件的相关建议》、《关于加强微商的法律规制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关于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建议》、《关于加大对非法集资类案件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议案》四个议案,其中《关于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7年提出的《关于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的建议》得到山西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关于电动车统一管理的建议》在山西省公安厅2017年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作为重点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关于在省城太原设置“警银亭”的建议》作为山西省公安厅2017年重点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同年还提出了《关于在高等院校设立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议》、《关于制定<山西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都引起社会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

卫单律师,我所高级合伙人,担任迎泽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山西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迎泽区法院廉政监督员、迎泽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不仅在传统诉讼业务如金融、期货、证券、民事、行政、刑事、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领域成绩显著,而且在新兴的非诉讼业务如企业破产、城中村改造、煤矿资源整合、企业股份改制、股票发行与上市、项目融资与投资、资产重组与交易、建设项目招投标、处理银行不良资产、国际业务等领域独有建树。本所在市场对综合性法律服务需求突出的形势下,重视律师事务所业务结构的综合化和律师分工专门化的结合,依托杏梅品牌资源,以刑事、民事等传统法律服务为龙头,以企业私募债、城中村改造等专业化法律服务为代表,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业务,能够有效应对客户面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法律事务。

律所成就

诉讼业务: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

全国人大及各级政府关注的长达十年的浙江省平阳县矿建公司与山西省浮山县北峰铁矿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亲批的涉案金额3.4亿元人民币的山西金融第一案---某农行行长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安部直接督办的中国璞真事业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6亿元人民币);

轰动全国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

山西金融票据诈骗第一案张原清金融票据诈骗案(涉案金额1.7亿元人民币);

国家储备局原山西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局长田梅(正厅级)、财务处处长魏玉凤挪用公款案;

轰动全国的7.28金融大案;

原山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翟秀英受贿案;

大同市赵宇峰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轰动全国的原平轩岗杏树卜煤矿410爆炸案;

轰动全国的襄汾溃坝事件曲沃县委书记张金凤、临汾副市长周杰贪污案;

轰动全省的5000余辆捷达车因质量问题堵路事件;

国内首例亲子鉴定案(中央电视台一至四套及省内外各大电视台均播放);

指控犯罪事实60余起、涉嫌罪名30余个的山西省霍州市朱某等52人的黑社会性质案;

开庭长达九天的太原市清徐县涉黑案;

山西省大同市赵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案;

原山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翟某受贿案;

太原市杏花岭区后小河小学一年级学生郭某被杀害案;

被舆论渲染成“打砸抢”性质的强拆“小洞天酒家”行政案;

张某抢劫案,被告张某从死刑改为死缓;

现役军人胡某兄弟强奸杀人案,两被告得以减轻处罚;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胡泉沟煤矿919重大火灾事故案;

有150多万网民关注的山西平顺5岁儿童小萧然被虐杀案;

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委托的西沟村下属企业山西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维权案;

震惊全国的灵石县县委书记某某的女友杨某职务犯罪案;

涉嫌金额5个多亿的侯某非法经营案;

牵扯到省市级100多名官员的温州煤老板李某单位行贿案;

国务院打黑办督办的祝某涉黑案;

受到广泛关注娄烦县邢某涉嫌职务犯罪案;

村长康某为保护村民利益涉嫌非法拘禁罪案;

原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6亿;

原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云峰涉嫌受贿罪一案;

原柳林县县委书记王宁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

陈仁八涉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875万元)一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原千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国民涉嫌贪污罪、单位行贿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

原大同市副市长靳瑞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

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建平涉嫌受贿罪一案;

原山西创新设计院直属分院负责人李武兵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案;

原杏花岭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郑富梅涉嫌受贿罪一案;

原山西省司法学校校长葛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

刘某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一案;

厦门鹏联工贸有限公司诉孔丽娅侵权纠纷一案;

岳翠芳诉王爱萍撤销权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300万元);

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阳曲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与山西东民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通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1亿元);

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诉山西华通路桥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诉讼标的额1.7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治分行诉某公司借款纠纷案(诉讼标的额5亿元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诉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鑫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2亿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诉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洛阳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2900万元);

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国土资源局行政纠纷一案;

作为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通过协商有效解决了其与河南林州建筑公司工程款纠纷,化解了矛盾;

原宝根等诉山西世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因迎泽区东岗路棚户区改造);

作为小店区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小店区政府挨家挨户进行城中村改造、高铁修建通行工作,保障了城中村改造顺利、按时完成,保障了北京到西安的高铁按时通行。

非诉业务:

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业务:山西嘉毅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挂牌);山西洁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中);山西云通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中)。

企业私募债券业务:2014年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1亿元私募债券业务、2014年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3.5亿元、山西省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4亿元、2015年山西乾通新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亿元、2016年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1亿元。

撰写贷前尽职调查报告书:临汾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校、临汾兴平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紫团饮业有限公司、山西乾源宏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乾通新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参与山西灵石天聚鑫源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矿)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为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焦煤融资租赁公司部分投融资项目及增资扩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方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购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即方正国际借壳上市;太原绒织印染联合厂破产项目等。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政府法律顾问: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政府、古交市人民政府、太原市迎泽区柳巷街道办事处、太原市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太原市迎泽区文庙街道山佑巷社区、太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煤管局、山西省粮食局、山西省环保局、山西省卫生厅、太原市冶金局、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市烟草专卖局、太原市城乡规划局小店分局等;

新闻媒体法律顾问:山西电视台、中国黄河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省广播电视台、太原电视台、长治电视台、人民代表报等;

大中型企业单位法律顾问: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银河证券晋中营业部、山西三立期货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弘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森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龙兴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东盛焦化煤气有限公司、山西省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灵石县鑫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昌汽车集团公司、山西平鲁安瑞煤业有限公司、黄河集团山西总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祠国宾馆、山西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山西烟草公司太原市公司、太原铜业公司、太原市铝材厂、山西天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山西金海集团、山西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煤炭博览会山西荣盛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会展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桃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西晋阳秋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今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大途弘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太原市尔多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太原市龙华时尚商城有限公司、山西青创众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嘉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天美成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成文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久忆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西梅森凯瑟食品有限公司、山西临汾蓝宝煤业有限公司;

其他单位:山西省人民医院、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杨家堡居委会、太原市杏花岭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校、山西饭店、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工程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杨家堡居委会、山西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山西中华文化促进会、山西大众书画院、太原市西攒社区居委会、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总队、山西省黑龙江商会、中国晋商俱乐部、山西中华文化促进会、大同市新荣区人民医院。

2007年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首批在册企业破产管理人。

2014年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最佳专业服务会员。

2017年1月10日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向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颁发专业服务会员会员资格证书。

社会责任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是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始终奉行“源于社会,回报社会”的宗旨,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践行社会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行动回馈社会:无偿担任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律监督、参与公益慈善等。

无偿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响应中央“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司法厅“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的号召,无偿担任迎泽区文庙社区、五龙口三社区、双塔寺一社区、双塔寺二社区、三佑巷社区法律顾问。还无偿担任杏花岭区特殊教育学校、太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法律顾问。

进行法律援助:我所律师每年通过山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免费为被援助人提供杏梅专业优良的法律服务,维护被援助人的合法权益。

普及法律知识:我所曾经与黄河电视台、山西省环保局举办“蓝天碧水工程”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参与了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3.15安居行动法律咨询活动;参加了由省律协组织的全省“送法下乡”、“送法到看守所”等大型义务宣传活动,为普法宣传活动做了巨大的贡献。

进行法律监督:山西省第十、十一、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杏梅于2017年6月30日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前往山西省女子监狱,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监督。2017年8月29日,周杏梅主任应山西省公安厅邀请,出席省公安厅2017年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座谈会,听取公安厅各部门工作汇报并做了精彩发言。9月15日,周杏梅主任应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巡查执行工作座谈会,听取省高院执行部门工作汇报并做了精彩发言。10月28日,周杏梅主任应太原社会科学院邀请,出席“老年人需求与养老”主题沙龙活动,对“老年人需求与养老”出力献策。

参与公益慈善:在汶川地震、西南旱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周杏梅主任慷慨解囊,个人带头捐款10万元。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还常年资助残疾人、妇女儿童等无经济来源的弱势群体,免费为他们排忧解难,伸张正义。

由山西省委宣传部和山西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中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制的高清纪录片《于成龙》,得到山西省纪检委和国家一级作家、清史专家二月河的大力支持,并得到了中纪委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与太原《新闻对话》栏目共同合作“中高考特别节目”,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回馈社会,充分践行其社会责任。

未来,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努力,恪尽社会职责,以诚信实践承诺,为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前景展望

自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本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张军部长的“一定会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的讲话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方面本着“诚信执业、坚守法治”的精神,持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培养,依法维护客户的最大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广纳省内外青年律师,不拘一格吸纳专业人才,并鼓励青年律师参政议政,成为培养全国青年律师的大摇篮。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昂扬向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扎实工作、攻坚克难,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立志打造成为一家具有高度团队合作精神的、时刻走在时代前沿的年轻化、专业化、多元化、团队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依宪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定会迎来律师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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