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与回迁安置房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
1.土地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国有划拨土地,小产权房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的审批;
2.产权性质不一样,回迁房是有房产证,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交易,小产权房不能交易;
4.能否抵押贷款不一样,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详解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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