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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纠纷应如何应对诉讼

2024-03-04 18:54:55
拆迁安置房纠纷应如何应对诉讼

拆迁安置房纠纷应如何应对诉讼

1.行政机关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2.行政机关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机关应该按时出庭应诉。

拆迁安置房纠纷诉讼有什么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拆迁安置房纠纷诉讼流程怎么走

拆迁安置房纠纷诉讼流程如下:当事人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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